十一,我带着所有证据又去找陈瑜。
“足够起诉了,”她说。
“但建议你先谈判。”
“谈崩了再走诉讼。”
“重婚罪取证复杂。”
“但他欺诈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这条,跑不掉。”
“我要卖房,”我说。
陈瑜点头:“可以。”
“那套房属于婚后财产,你有权分割。”
“但需要他配合过户。”
“他会配合的。”
我合上文件夹。
“因为我会选在开工日上门。”
“当着那个女人的面。”
“当着孩子的面。”
陈瑜看着我:“需要我陪你吗?”
“要,”我说。
“还有中介。”
“开锁师傅。”
“全程录像录音。”
“好,”她拿出日程本。
“初八上午九点。”
“我陪你去。”
当晚我回了娘家。
母亲开门见我脸色。
什么都没问。
炖了鸡汤,看着我喝。
父亲在阳台抽烟。
一根接一根。
最后走进来。
“需要爸爸出面,就说话。”
我摇头:“我能处理。”
弟弟发微信。
“姐,我哥们是干催收的。”
“人高马大,能镇场子。”
“要吓唬人叫我。”
我回:“不用。”
“法治社会。”
“咱们走法律程序。”
放下手机,我站在窗前。
我不是五年前那个婚礼上哭花妆的新娘了。
我是连续三年业绩第一的部门主管。
是谈判桌上把对手逼到角落的负责人。
是年会上一人喝倒三个客户还能笑着签合同的狠角色。
只是我从没想过。
这些本事有一天会用在陆明远身上。
用在我法律上的丈夫身上。"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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